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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审查哪些内容

日期:2019-07-08 03:22:28 / 人气:117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organization)要审查哪些内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审查仲裁主体,审查仲裁请求,还要审查仲裁时效(Prescription)和相关证据资料(Means)。天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天津劳务派遣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审查这几方面的内容,究竟是看什么的?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审查的几项网站内容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审查仲裁主体。天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主要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Law)规定(guī dìng)的主体资格。以申请人是劳动者为例,申请人一般应在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劳动年龄的下限是年满16周岁,上限是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按政策提前退休的除外);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属于用人单位范畴(category),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审查仲裁请求。主要审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guī dìng)的受案范围(fàn wéi);同时审查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明确、具体、完整。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未明确提出的权益主张仲裁机构不会审理或不予支持。
  审查仲裁时效(Prescription)和相关(related)证据资料(Means)。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哪些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chǔ lǐ)用人单位(unit)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实施、变更、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和终止劳动合同(contract)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作用: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jīng jì)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guī dìng)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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