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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不在零风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驾护

日期:2019-10-20 08:40:22 / 人气:269


  用工不在零风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驾护航

曾几何时,劳务派遣行业在国内趁着盛行之风,扶摇而上,短短几年,跃为国内劳动劳务行业发展大头。天津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天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天津劳务派遣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与此同时,行业内也是乱象丛生,一派盛衰并存景象。最令人诟病的还是用工企业的用人制度(institution)不完善,导致劳动者权益严重受损。然而,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纠正这一乱象,从3月正式实施至今,我们看到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给这个市场带来的新秩序,也看到了其为劳动者带来的新希望。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并对劳务派遣工的薪酬福利政策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劳务派遣制度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如今《暂行规定》实施在即,对于正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来说,是否已经做好准备了呢?
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我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达到约3700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他们大量出现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行业民营企业中,已成为非常多单位的主力劳动者。但很长时间以来,对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比例,并未获得明确的规定。
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Condition)、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即将实施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原本劳务派遣只是一种补充方式,并非主要用工方式。但是目前中国的劳务派遣已突破了行业、用工时间、岗位等限制(limit),成为常规、普遍的用工制度。有些企业当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超过50%,新政必将给派遣用工量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和挑战。 ;
即将实施《暂行规定》明确说明 ;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 ;这条红线会让很多企业HR大伤脑筋,担心人工成本和管理(guǎn lǐ)成本会因此增加。但实际上,除了需要考虑用工成本之外,更应该值得关注的是招聘风险及雇佣风险的增加。
;以往,企业大量招聘劳务派遣工,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Company)签署(to sign)协议(protocol),而非与用工企业直接签定劳动合同,从雇佣关系的角度(angle),这实际上是为用工企业规避了雇佣风险,一旦派遣员工出现违法问题或不良记录,用工企业不需要负直接责任(zé rèn),从而转移并规避了大量的雇佣风险。 ;
据鼎盛易欣的《中国职场诚信指数调研》显示:目前中国职场中,大约73%的求职者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其中涉嫌(in a crime)学历虚假、工作履历(lǚ lì)虚假比例最高,甚至求职者为了谋求职位,会伪造身份信息或隐瞒犯罪记录,这给企业招聘工作带来了很大的用工风险。企业稍有不慎,就会引进 ;问题 ;员工,而这些 ;问题 ;员工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对用工企业的风险近乎为零。但随着《暂行规定》的实施,劳务派遣员工比例将不得超过10%,这也就意味着,将有90%的员工需要与企业直接签署劳动合同,由企业直接招聘、管理,这使得企业在未来的用工风险激增。
;其实用工风险在各大行业和企业一直存在,只要存在招聘应聘,就会有用工风险。在成熟的发达国家,个人都建有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企业可以随时查看个人的信用记录,来判断一个人的诚信度。但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非常不健全,用工企业对于个人的信息核实还具有一定难度(difficulty),但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雇前背景调查公司来对应聘者信息加以核实,核实的内容依企业需求而定。主要包括(bāo kuò)应聘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履历核实、工作表现验证(Experimental)等,然后生成一份完整的调查报告,供招聘企业参考。通过(tōng guò)这样的调查,企业可以基本了解(Find out)应聘者信息的真实状况及岗位匹配度而决定录用与否。这样,企业的用工风险会大大降低。此外,专业的背景调查公司还会建立自己数据(data)信息系统,以帮助企业更加快速、安全的了解应聘者信息。例如,鼎盛易欣就在斥资千万打造国内最完善的 ;中国职场诚信数据库 ;确保数据的安全和服务的质量。
另据了解,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transition)期,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step by step)降至规定比例。虽然这可以让企业暂缓一口气,但可以肯定是,企业用工 ;零 ;风险的时代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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