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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务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日期:2019-07-08 11:14:16 / 人气:175


在涉外劳务纠纷中,由于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合同标的在外国,双方的纠纷可以找外国法院解决,也可以找中国法院救济。那么,涉外劳务纠纷管辖(to administer)法院如何确定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contract)诉讼管辖(to administer)的其他规定(guī dìng),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实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organization),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世界各国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是考虑(consider)具体案件同本国必须具有其中一种联系因素(factor)或连结因素。由于各国强调的联系因素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属地管辖(to administer)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factor)而形成的原则。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关系或事实,如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这个原则中,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这就是“以原就被”的原则。

  ②属人管辖(to administer)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factor)而形成的原则。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目前,大部分实行属地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利益,也开始以属人原则作为补充:凡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本国人,其中一方居住在本国国内,本国法院可以藉此主张管辖权;在实行属人管辖权原则的国家,对于诉讼标的物在本国境内的案件,也开始行使管辖权。

  ③实际控制管辖(to administer)权原则,主要是指英、美等国以“实际控制”或称“有效控制”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guī dìng)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to administer)权,从立法精神看,基本上采取属地管辖权原则,并以属人管辖权和实际控制原则作为补充。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就体现了属地管辖权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借鉴了“实际控制”原则中的合理因素,如争议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被告可供扣押的财产在我国领域内,我国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它既考虑(consider)对物行使管辖权的地域连结因素,又考虑了对该物实际控制的因素。

  (3)应诉管辖。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这种管辖的确定原则与国内合同(contract)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有很大不同。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确定管辖。但在涉外诉讼中的应诉管辖与选择管辖不同,在国内诉讼中是不能实行的。应诉管辖的管辖法院不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确定的,法院的管辖权也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而取得的,而是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以应诉的方式自愿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制度。虽然应诉管辖不是当事人事先协议确定,也不是明文规定的,但是它同样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的,这种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亦对此予以确认。

  (4)专属管辖(to administer)。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是指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的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guī dìng),涉外民事诉讼中,属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to administer)的案件有三种:

  ①在我国实施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同(contract)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②在我国实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③在我国履行中外合作(collaborate)勘探(exploration)开发自然资源合同(contract)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涉外劳动合同(contract)纠纷管辖,主要以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factor)确定管辖法院,还可以属人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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