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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熬夜衰老算工伤吗?

日期:2019-08-02 02:29:06 / 人气:191


 最近有一位女白领呼吁“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天津劳务派遣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在我国法律中,熬夜加班衰老算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熬夜与衰老的因果关系难鉴定(同义词:判定、判断、判决)。因此法律快车小编建议各位劳动者尽量提升办公效率,减少加班。另一方面,也要保持心理的年轻和健康,避免未老先衰。


  熬夜衰老算工伤吗?
  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熬夜加班衰老算工伤,目前是没有法律依据(yī jù)的。认定工伤的三原则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衰老是个自然过程,难以认定其为事故伤害。另外,衰老是时时刻刻发生的,并不仅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即便劳动者回到了家中或者是在外休闲娱乐,都在经历着衰老的过程。从工作原因这一要件上来看,认定工伤要求伤害与职业活动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重要要件,但这一点恰恰是非常难以判定的。
  至于加班猝死是否算做工伤,要根据实际情况(Condition)来定,不能一概而论。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而加班猝死与熬夜加班衰老之间,并无太大的可比性。加班猝死是个明确的伤害,且发生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衰老是个自然过程,无时无刻不发生。


  熬夜与衰老的因果关系难鉴定
  首先,衰老程度很难鉴定(同义词:判定、判断、判决)。就算是可以通过测算骨龄或者其他方式来进行鉴定,拿到了鉴定结果,也很难被法律认可,更是难以证明衰老和熬夜加班之间的因果联系。
  目前,我国《劳动法》只对加班时间做出了限制(limit),但并没有关于加班时段的要求。其中规定(guī dìng)用人单位(unit)由于生产(Produce)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建议:衰老跟基因、环境、饮食、心理有很大的关系,不是某个单方面因素(factor)决定的。法律(Law)快车小编建议劳动者一方面要尽量提高效(指效能高的)率(efficiency),最大化减少加班。另一方面,也要保持心理的年轻和健康,避免未老先衰。


  相关阅读:工伤认定的标准: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Law)、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benefit)、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Experimental)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
  一、
  二、
  三、四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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